央廣網北京10月28日消息(記者馬文佳 劉飛)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根據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全面叫停新建樓堂館所,規範辦公用房管理,上個月底,也就是9月30號之前,各地需要上報辦公用房的騰退清理情況。

  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

  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
  在繼推出公車、公務接待、公費出國“三公”改革後,今年4月浙江溫州籌劃推出以行政機關辦公用房的“第四公”改革,試行“辦公用房實行統一控制標準和超控制標準有償使用制度”。而根據記者調查,半年過去,“率全國之先”的溫州辦公用房改革並沒有按照預期構想進行。其中原因是什麼?而中央要求的辦公用房“清理騰退工作”,溫州有些躑躅不前,他們在猶豫什麼?
  在今年年初,浙江溫州率先提出了“實行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並按市場方式建立收費關係,進行商品化供應,由無償使用改為有償使用”的辦公用房改革方案。時隔半年,溫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溫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波表示:這個構想已經擱淺。
  陳波:“原來當時的打算是想辦法制定一個標準,能夠搞些有償使用,現在看起來這個還是有點問題。目前按照中央這個規定下去,不允許超面積。現在碰到一個99年的標準過來以後,會涉及到可能都去拿錢或者大部分去拿錢,這就從某種角度上就執行起來比較難。”
  這個曾一度備受全國關註的溫州“第四公”改革,核心的構想之一就是“超標辦公用房有償使用制度”。而在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強調,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的應予以清理並騰退。
  也就是說,溫州的“第四公”改革構想已經與中央規定相衝突。雖然溫州辦公用房的改革擱淺,但根據中央要求相關清理騰退工作還要繼續進行。陳波表示,目前主要完成的工作,是對辦公用房進行摸底和統一產權登記。
  陳波:“資產的統一管理,第一批已經上報市政府,跟財政部門對接了。現在資產摸底摸清楚了,到底有幾棟房子。然後在這個過程當中,這些資產最後全部登在我們這個局裡的名下。”
  在媒體對各地豪華政府大樓盤點的相關報道中,這座2005年開始啟用的“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多次榜上有名。而當記者問及關於溫州市政府大樓的超標及清理騰退情況時,陳波的回答卻很模糊,只說辦公室實測面積大概人均10平方米:“測算了以後,大體上人均在10個左右。按99年標準來看,應該存在超的現象。但是一點可以肯定,它不可能沒有(審)批,它肯定批過的。”
  根據1999年頒佈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中要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包括:辦公室用房、公共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二級辦公用房,編製定員每人平均建築面積為20—24㎡,使用面積為12—15㎡。市級及直屬機關局(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在陳波看來,1999年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可以說算不上是“與時俱進”,從而在地方的實際操作中“很難落地”。
  陳波:“對於這標準問題,我們也在跟國管局在說。99年拿過來,可能在底下就操作層面講,難度會增大。99年的標準,某種角度講它原來有些新名詞都沒有的。99年有沒有計算機用房啊?沒有。弱電、交控室這些之前的話,我估計沒有現在要求高吧。”
  今年7月中旬,有媒體對中央嚴控黨政機關樓堂館所進行了萬人民調,有93%的受訪者表示明確力挺。7月底《人民日報》發表評論表示,“實際上,黨政機關建樓堂館所,從立項、審批、建設到運營管理,都有規可依、有章可循。這次的“兩辦”通知,更加清晰地划出了一條紅線。如果還有頂風越界的,就要“一刀切”加大問責,決無情面可講”。
  根據媒體報道:廣東省要求9月25號之前清理騰退超標辦公用房;山西省本月已經清理出超標準辦公用房面積64.79萬平方米;河南省洛陽市要求全市所有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須在本月7號前全部調整到位。那麼在溫州,辦公用房清理騰退的具體工作又是如何進行的呢?
  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是溫州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這個被當地百姓稱為“政府大樓”的建築群,由主樓和東西樓以及東西輔樓組成。南接8萬平方米的繡山公園,北面與40萬平方米的世紀廣場隔河相望。記者在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內走訪發現,21層的主樓門廳挑空三層,中廳挑空則有8層樓高。因為各層的走廊和公共區域普遍較寬,所以有不少部門在走廊放置了健身設備。對於行政管理中心的設計佈局,溫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表示:大樓“得房率”的確較低,也曾考慮過更改室內結構。
  陳波:“去年曾經也去做方案,準備把兩邊的、空著的位置,準備把他再蓋上去。中廳這塊我們打算再封掉幾層。結果我們請了專家,原設計單位拿方案。建築進不去,安全有問題,還有成本還要高。”
  關於清理騰退的標準,陳波認為目前的重點是“辦公室”而不是“辦公用房”。
  陳波:“這次清理騰退,我們講我們目前首先第一步考慮就是辦公室。多占了,占多了要嚴格地按照上面的部署、要求和標準。就實際過程當中,通道解決不了,茶水間或者是廁所這解決不了吧。除非你講我再隔離一下,叫變成一個房間,變成辦公,無非這樣做吧。”
  以溫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的清理騰退為例,陳波認為還是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來進行“科學騰退”。比如,目前有辦公室的確面積超標,但是可能兼有多種功能,所以在政策的執行過程中還是需要留有“餘量”。
  陳波:“我把這個房間隔了。這裡面功能應該是會客或者是簡單的會議用的。我隔了以後你說我超不超?不超。我們這個辦公室實際兼有了這麼多功能。因為另外再沒有會客室,無形當中就把這幾個功能都合在一起了。那麼所以在清理騰退過程當中,我們要實事求是的講,真的需要一個會議客室,或者需要一個小會議室,你還得要按實事求是的給他安排過去。”
  從1988年國務院頒佈實施《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以來,中央三令五申,一再嚴控,此次“兩辦”通知明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違規。那麼,是否可以用所謂的“科學騰退”、“實事求是”等方式,對相關要求進行“打折執行”呢?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現在很多地方上辦公室普遍超標,而且超標主要就是辦公室外邊做一個會議室啊。這都是他們應付改革的一種手段,就是換湯不換藥。我個人認為不僅僅是整頓辦公室,包括政府的一些豪華建築,也應該在清理範圍內。超標過分過大的,不適合於政府形象的辦公用房,我個人認為可以通過置換、拍賣,這樣的方式使政府辦公用樓朴素化。
  最後,對於溫州關於目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騰退以及完成時間等具體情況,溫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表示:有些問題可能不宜公開。
  記者:相當於騰退的工作還在進行當中,但是具體什麼時候實施還不清楚?
  陳波:這個我們按照整體的要求來把他做好。這個我說不好這個時間。
  記者:整體來說,溫州市經過初步測算的話,總體達標或者超標率能占多少呢?
  陳波:沒法說,這個數據沒法說。
  記者:摸底不是都上報了麽?
  陳波:你剛纔問的這幾個問題,公開的範圍程度,這個有一些要求。有些可能可以公開。有些還不易公開。  (原標題:溫州辦公用房改革擱淺 官方表示執行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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