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談
  到政府大樓辦事,經常能遇到警容嚴整的警察對往來人員盤查,很少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新華視點”記者近日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採訪時卻發現,這些著警服、佩警銜的政府機關保衛人員,竟然大多是“冒牌貨”,甚至連這裡的派出所也是違規私設的。
  (相關新聞見今日本報AA14版)
  設立派出所居然如同兒戲,2006年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商定,口頭宣佈就成立了,沒有經過批准和備案。連派出所都可以口頭設立,所里的“民警”穿警服戴警銜就算不上什麼難事了。老百姓開個早餐店都要辦理數個手續,設立派出所動動嘴居然就成立了!
  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顯然,政府機關私設派出所已違法,幹了法無授權之事。
  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洪斌說:“這些年上訪告狀的人員增多,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呢。”照此說法,私設派出所維護了該市黨政機關的辦公秩序,不僅無過還有功。但要清楚,連市政府機關都違法設立派出所,怎能叫上訪人員信奉法律,理性地維權?是不是當地政府違法太多,侵犯老百姓利益,才會有這麼多訪民?
  政府機關和其他組織一樣,都應遵守法律。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如果允許有人耍特權,遵守法律的老實人就會吃虧,結果只能是潛規則橫行,法律將被視為可有可無之物。硬闖市政府,影響辦公秩序的維權方式,顯然與法律相抵觸。但要讓老百姓守法,執掌權力之柄的政府機關就須守法,讓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政府履職完全按法律行事,不符合法律的,找再大的官也沒用,屬於法律保護的利益,找個辦事員也能達到目的。
  私設派出所違背了依法治國的要求,需要追問的是,“冒牌派出所”為何挺立8年而不倒?記者調查瞭解到,佳木斯市三任公安局長、副局長及時任市委政法委書記等領導,均有過明確支持的批示。檢查者也成了稻草人,一見到批示就放行。從多位領導到多次檢查的人,都拿法律不當一回事,“冒牌派出所”當然不會倒下。
  檢查者可能是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的下級,要讓下級對上級的違法行為進行糾正,似乎過於天真。其實,漠視法律、臣服權力者才會這麼認為,這與法律至上的要求不符。畏懼或迎合上級違法行為的檢查者,也是瀆職,也該遭到問責。遺憾的是,檢查人員中,居然無一個死磕的人。
  □伍少安
  (原標題:“冒牌派出所”為何挺立8年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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